中國花卉博覽會是我國規模極大、層次極高、影響極廣的全國性花事盛會,被稱為中國花卉界的“奧林匹克”。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將于2021年在上海崇明舉辦,主題為“花開中國夢”。為進一步擴大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知名度,增強本屆花博會的識別度,促進本屆花博會的形象傳播,吸引全社會關注花博會的舉辦,關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會徽、吉祥物的設計征集工作將于2018年8月31日正式啟動,至10月31日截止。
全球美術、設計、動漫等領域的公司、團隊和個人均可參與本次征集活動。對于獲獎作品,將通知到應征團隊或作者本人。具體參與方式可登錄上海崇明政府網(http://www.cmx.gov.cn),或微信公眾號“上海崇明”查詢。
本次作品征集只接受郵件方式遞交,請所有應征者將作品圖片、源文件、《報名表》、《承諾書》等資料投遞至征集郵箱[email protected](會徽征集郵箱)、[email protected](吉祥物征集郵箱)。
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會徽征集規則
中國花卉博覽會是我國規模最大、層次最高、影響最廣的國家級花事盛會,被稱為中國花卉界的“奧林匹克”。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將于2021年在上海崇明舉辦,主題為“花開中國夢”。為進一步擴大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知名度,增強本屆花博會的識別度,促進本屆花博會的形象傳播,吸引全社會關注花博會的舉辦,關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同時適應花博會市場開發的需要,主辦方決定面向全社會征集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的會徽。通過廣泛的社會參與和專業評審,評選出具有上海和崇明特色的花博會會徽,為花博會舉辦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征集規則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籌備組辦公室(籌)
承辦單位:上海世博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二、征集時間
本次征集活動于2018年8月31日開始,至10月31日截止(以下簡稱“截止時間”)。任何于截止時間之后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三、征集對象
全球美術、設計、動漫等領域的公司、團隊和個人均可報名參加。
四、作品要求
1、本次征集活動以應征作品為對象進行征集、評選。對于每一應征作品,應征者應提交包括作品圖片、源文件、《報名表》、《承諾書》等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規則規定者,概不符合應征條件。
2、《設計稿》應包含會徽的設計說明和部分應用,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會徽的設計應當體現花博會主題,反映中國新時代特征和上海、崇明特色。
(2)采用彩色圖形設計,主題性強,識別度高,創意獨特,簡約大氣,寓意貼切。
(3)便于進行相關載體的制作、加工,便于視覺應用。
3、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
4、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承諾書》,由應征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5、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首發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會徽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報名辦法
本次征集活動只接受郵件報名。應征者需提交完整的作品圖片、源文件、《報名表》、《承諾書》的電子掃描版至會徽征集郵箱[email protected]。應征者可以從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上下載《報名表》、《承諾書》。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則。應征文件不符合本規則要求的,參賽者可于截止日期之前補正。
六、評選和決定
1、主辦方將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
2、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組委會擁有所有評選的最終決定權。
七、獎項設置
根據組委會審核結果,將面向社會公布中標獎、優秀獎和入圍獎,并給予一定獎勵,設三個獎項:
1、中標獎,設1名,向應征者頒發60000元人民幣(含稅)和獲獎證書。
2、優秀獎,設9名,向應征者頒發8000元人民幣(含稅)和獲獎證書。
3、入圍獎,設20名,向應征者頒發2000元人民幣(含稅)和獲獎證書。
八、相關聲明
1、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會徽入選作品(含中標獎、優秀獎、入圍獎)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組委會所有。組委會有權對入選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2、主辦方對包括本規則在內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方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
3、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屆中國花博會籌備組辦公室(籌)
2018年8月31日
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會徽評選規則
中國花卉博覽會是我國規模最大、層次最高、影響最廣的國家級花事盛會,被稱為中國花卉界的“奧林匹克”。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將于2021年在上海崇明舉辦,主題為“花開中國夢”。為進一步擴大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知名度,增強本屆花博會的識別度,促進本屆花博會的形象傳播,吸引全社會關注花博會的舉辦,關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同時適應花博會市場開發的需要,主辦方決定面向全社會征集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的會徽。為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會徽征集規則》(以下簡稱“征集規則”)中所設各獎項獲得者,主辦方特制定《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會徽評選規則》(以下簡稱“評選規則”),供評選委員會使用。
第一部分 評審程序
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會徽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主承辦方代表、美術類、動漫類、設計類、文化類和市場類等各方面專家、學者以及業界人士組成,主辦方將邀請7位相關領域專業人士作為評委。評委會設主席一名,由主辦方從評委中提名,經全體評委以簡單多數表決通過。
主辦方將派工作人員組成評選工作小組,協助評委會進行投票、統計及評選事務工作。
1、評委會主席
評委會主席除履行評委職責外,還負責主持評選會議,對評選過程中評委會內部與評選有關的分歧和爭議享有最終裁決權,并負責擬定最終評選意見。
2、評委職責
(1)知悉、理解并遵守本活動的征集規則和評選規則。
(2)應主辦方要求,簽署評委會《評委聲明》,并履行聲明中的承諾。
(3)按照主辦方制定的評選日程安排,出席評選過程中的各項活動,并依據評選標準對各應征作品作獨立公正的評選。
(4)未經主辦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與評選過程有關的內容和信息。評選期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媒體采訪。
(5)尊重評委會的評選結果,尊重評委會主席依職權所作的決定。
(6)以評委會的名義向組委會推薦入選作品。
第二部分 評選標準
1、會徽的設計應當體現花博會主題,反映中國新時代特征和上海、崇明特色。
2、采用彩色圖形設計,主題性強,識別性高,創意獨特,簡約大氣,寓意貼切。
3、便于進行相關載體的生產、加工,便于商業開發和視覺應用。
4、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首發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會徽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第三部分 評選程序
一、一般規定
評選工作小組按征集規則的規定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登記和初步篩選,將提交的內容、申報形式符合《征集規則》規定的應征作品文件(需包括作品圖片、源文件、《報名表》、《承諾書》等,以下簡稱“合格應征作品”),經匯總后提交評委會評選。
二、評選方法
由評委會成員對征集作品進行評審,采用專家評選機制,評選結果提交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組委會最終審定。征集情況和評選結果將通過相關媒體、網絡、微信予以公布。
所有應征作品的參賽者信息均不對評委公開。評委依據本評選規則的要求對合格應征作品按評選標準進行投票或打分。評選工作小組對評委的投票或打分進行統計,將結果提交評委會。評委會據此決定階段性的或最終的評選結果。
評選工作主要分為初評、復評、報批三個階段。
初評階段,目標是從應征作品中,選出30件花博會會徽入圍作品。采用淘汰法,以逐件展示、集體表決的方式評選產生。
復評階段,目標是從入圍作品中,選出10件花博會會徽優秀作品。采用淘汰法,以現場展示、各自表決的方式評選產生。
報批階段,綜合專業評選結果,將會徽優秀作品提交組委會審核,由組委會最終審定,產生1件花博會會徽中標作品和9件優秀作品。
第四部分 其他事項
1、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次評選過程中,對有可能影響評委客觀公正評選的任何信息,主辦方將不向評委會披露。
3、組委會擁有對所有活動的最終決定權。
4、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方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主辦方對本評選規則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十屆中國花博會籌備組辦公室(籌)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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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吉祥物征集規則
中國花卉博覽會是我國規模最大、層次最高、影響最廣的國家級花事盛會,被稱為中國花卉界的“奧林匹克”。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將于2021年在上海崇明舉辦,主題為“花開中國夢”。為進一步擴大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知名度,增強本屆花博會的識別度,促進本屆花博會的形象傳播,吸引全社會關注花博會的舉辦,關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同時適應花博會市場開發的需要,主辦方決定面向全社會征集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的吉祥物。通過廣泛的社會參與和專業評審,評選出具有上海和崇明特色的花博會吉祥物,力求具有較強的文化創意性和較高的社會認同度,同時具備較大的市場開發適用性,為花博會舉辦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征集規則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籌備組辦公室(籌)
承辦單位:上海世博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二、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于2018年8月31日開始,至10月31日截止(以下簡稱“截止時間”)。任何于截止時間之后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參賽資格。
三、征集對象
全球美術、設計、動漫等領域的公司、團隊和個人均可參加。
四、應征作品
1、本次征集活動以應征作品為對象進行征集、評選。對于每一應征作品,應征者應提交包括作品圖片、源文件、《報名表》、《承諾書》等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規則規定者,概不符合應征條件。
2、《吉祥物設計稿》應包含吉祥物的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1)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體現花博會主題,反映中國新時代特征和上海、崇明特色。
(2)吉祥物的繪制形象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態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如能提供正面圖、側面圖、背面圖和連續動態圖更佳。
(3)吉祥物設計應具有擬人化特征,造型生動,并容易吸引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4)吉祥物的名稱應包括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適當位置。名稱應便于發音,便于記憶,沒有歧義。
3、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
4、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承諾書》,由應征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5、應征作品應為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吉祥物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報名辦法
本次征集活動只接受郵件報名。應征者需提交完整的作品圖片、源文件、《報名表》、《承諾書》的電子掃描版至吉祥物征集郵箱[email protected]。應征者可以從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上下載《報名表》、《承諾書》。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規則。應征文件不符合本規則要求的,參賽者可于截止日期之前補正。
六、評選和決定
1、主辦方將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
2、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組委會擁有所有評選的最終決定權。
七、獎項設置
根據組委會審核結果,將面向社會公布中標獎、優秀獎和入圍獎,并給予一定獎勵,設三個獎項:
1、中標獎,設1名,向應征者頒發100000元人民幣(含稅)和獲獎證書。
2、優秀獎,設9名,向應征者頒發12000元人民幣(含稅)和獲獎證書。
3、入圍獎,設20名,向應征者頒發2000元人民幣(含稅)和獲獎證書。
八、相關聲明
1、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吉祥物的入選作品(含中標獎、優秀獎、入圍獎)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自始即歸組委會所有。組委會有權對入選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2、主辦方對包括本規則在內的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方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
3、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屆中國花博會籌備組辦公室(籌)
2018年8月31日
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吉祥物評選規則
中國花卉博覽會是我國規模最大、層次最高、影響最廣的國家級花事盛會,被稱為中國花卉界的“奧林匹克”。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將于2021年在上海崇明舉辦,主題為“花開中國夢”。為進一步擴大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知名度,增強本屆花博會的識別度,促進本屆花博會的形象傳播,吸引全社會關注花博會的舉辦,關注崇明世界級生態島建設,同時適應花博會市場開發的需要,主辦方決定面向全社會征集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的吉祥物。為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吉祥物征集規則》(以下簡稱“征集規則”)中所設各獎項獲得者,主辦方特制定《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吉祥物評選規則》(以下簡稱“評選規則”),供評選委員會使用。
第一部分 評選委員會
本次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吉祥物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由主承辦方代表、美術類、動漫類、設計類、文化類和市場類等各方面專家、學者以及業界人士組成,主辦方將邀請7位相關領域專業人士作為評委。評委會設主席一名,由主辦方從評委中提名,經全體評委以簡單多數表決通過。
主辦方將派工作人員組成評選工作小組,協助評委會進行投票、統計及評選事務工作。
1、評委會主席
評委會主席除履行評委職責外,還負責主持評選會議,對評選過程中評委會內部與評選有關的分歧和爭議享有最終裁決權,并負責擬定最終評選意見。
2、評委職責
(1)知悉、理解并遵守本活動的征集規則和評選規則。
(2)應主辦方要求,簽署評委會《評委聲明》,并履行聲明中的承諾。
(3)按照主辦方制定的評選日程安排,出席評選過程中的各項活動,并依據評選標準對各應征作品作獨立公正的評選。
(4)未經主辦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披露與評選過程有關的內容和信息。評選期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媒體采訪。
(5)尊重評委會的評選結果,尊重評委會主席依職權所作的決定。
(6)以評委會的名義向組委會推薦入選作品。
第二部分 評選標準
1、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設計應當體現本屆花博會的主題,體現上海和崇明特色、花博會元素。
2、吉祥物的繪制形象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態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如能提供正面圖、側面圖、背面圖和連續動態圖更佳。
3、吉祥物設計應具有擬人化特征,造型生動,并容易吸引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4、吉祥物的名稱應包括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標注于《設計稿》的適當位置。名稱應便于發音,便于記憶,沒有歧義。
5、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首發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吉祥物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第三部分 評選程序
一、一般規定
評選工作小組按征集規則的規定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登記和初步篩選,將提交的內容、申報形式符合《征集規則》規定的應征作品文件(需包括作品圖片、源文件、《報名表》、《承諾書》等,以下簡稱“合格應征作品”),經匯總后提交評委會評選。
二、評選方法
由評委會成員對征集作品進行評審,采用專家評選機制,評選結果提交第十屆中國花卉博覽會組委會最終審定。征集情況和評選結果將通過相關媒體、網絡、微信予以公布。
所有應征作品的參賽者信息均不對評委公開。評委依據本評選規則的要求對合格應征作品按評選標準進行投票或打分。評選工作小組對評委的投票或打分進行統計,將結果提交評委會。評委會據此決定階段性的或最終的評選結果。
評選工作主要分為初評、復評、報批三個階段。
初評階段,目標是從應征作品中,選出30件吉祥物入圍作品。采用淘汰法,以逐件展示、集體表決的方式評選產生。
復評階段,目標是從入圍作品中,各選出10件吉祥物優秀作品。采用淘汰法,以現場展示、各自表決的方式評選產生。
報批階段,綜合專業評選結果,將吉祥物優秀作品提交組委會審核,由組委會最終審定,產生1件花博會吉祥物中標作品和9件優秀作品。
第四部分 其他事項
1、本次征集活動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次評選過程中,對有可能影響評委客觀公正評選的任何信息,主辦方將不向評委會披露。
3、組委會擁有對所有活動的最終決定權。
4、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主辦方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主辦方對本評選規則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十屆中國花博會籌備組辦公室(籌)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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